跨性別者變更性別強制摘除性器官的規定可望有解。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與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下午與內政部長陳威仁和衛福部次長許銘能協調溝通,初步達成同意廢止該項行政命令的共識。未來有關性別變更登記程序,跨性別者在年滿18歲後,向「性別變更委員會」提出申請,只要經過耳機推薦六個月的猶豫期就可變更性別。

「這對我是很好的聖誕禮物。」剛年滿 18歲的跨性別者吳小姐說,從家裡不接受、校園霸凌到職場碰壁、刁難騷擾,一路上遇到很多困難,她希望更多跨性別者能勇敢活下去。

內政部「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行政命令,強制規定跨性別者或雙性徵者,性別變更身分證登記必須摘除性器官。丁守中說,他在星期二院會臨時提案已要求廢除。昨日會議共識,內政部須在一個月內廢止行政命令,並成立「性別變更委員會」,會議由醫學、心理諮商、與法律專家組成。

未來跨性別者年滿18歲後,向「性別變更委員熱門美食會」提出申請,經六個月的猶豫期就可變更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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